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司要闻

公司要闻

我省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平台

来源:火狐直播平台 作者:火狐直播平台下载 日期:2024-05-16 11:08:08

  本报讯 (华商晨报主任记者 闻英奇)近日省卫计委公布的《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明确,被有关机关查处认定向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个人进行商业贿赂等行为的,直接取消该企业全部的产品的挂网资格。对涉及嫌疑违反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方案》的公布将促进全省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问题,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明确,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行一个平台、分类采购。采取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程监控等措施,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解决药品价格虚高的主要矛盾,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

  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实行统一采购平台、统一采购目录、按规定比例全部配备、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提供用药衔接保障。

  进一步规范药品购销行为,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商业贿赂,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药购销诚信体系和市场清退制度。

  各医疗机构统一使用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开展采购信息的发布、网上议价、采购与监管等工作,不得另建采购平台。

  在全面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或已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地区,允许公立医院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上联合带量、带预算采购。

  由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汇总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计划和预算,并依据上一年度医疗机构药品实际购用清单,编制辽宁省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2 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短缺药品、血液制品、新批准上市药品、暂不列入限价挂网采购的药品、疫苗和中药饮片,实行参考价挂网采购(疫苗集中采购办法另行制定)

  5 医疗机构因抢救危重病人且挂网目录中无替代产品或遇战争、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事故而临床急需的药品,医疗机构可先采购使用,但需在7个工作日内补办备案采购手续

  6 对品、、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的免费用药及计划生育药品,按国家现行规定采购

  《方案》提出,建立辽宁省集中采购药品信息库,包括各类药品采购目录信息、生产企业资质和产品注册、价格等信息。完善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交易、监管平台功能 面向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配送企业,提供产品订购、成交价格、采购数量、验收入库、配送管理、药品使用、考核评价等全过程记录,提高统计分析、动态监管等能力

  建立药品采购数据共享机制 推动药品采购编码标准化,推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逐步实现与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医疗机构、医保(含新农合)经办机构、价格主管部门药品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平台等相互连通、数据共享

  推进药品采购、配送、使用等信息公开 及时向社会发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价格、数量、回款时间及药品生产、配送企业的配送、不良记录等信息

  限价(参考价)制定依据为,取全国各省现行采购价(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数据)最低三个省的平均价与辽宁省现行采购价两者之间的低值

  《方案》明确,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针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配送企业的考核、医药购销诚信体系和市场清退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限期不改或再次发生的,记入企业和事业单位信用记录,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拒绝提供偏远地区配送服务的、不供货、不足量供货、不及时供货,被医疗机构投诉并经核实的、提供不合格或不符合有效期规定的产品,被投诉并经核实的

  限期不改或再次发生的,取消该企业全部的产品的挂网资格,记入药品采购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2年内不得参加辽宁省境内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全省医疗机构2年内亦不得向其采购任何药品

©火狐直播_赛事|官方下载|平台官网     苏ICP备10215542号-1     (苏)-非经营性-2014-0026
/mb/picture/logo.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