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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应具体在哪几方面发力?

来源:火狐直播平台 作者:火狐直播平台下载 日期:2024-05-16 09:40:32

  政府采购制度是建设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是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核心,本文将重点讨论当前我国政府采购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改革的现状与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中遇到的明显问题,并围绕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出对应的建议。

  采购人主体责任是指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作为工作责任的直接承担者和任务的具体落实者,对采购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包括依法组织采购活动、承担采购经济结果等。采购人应格外的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加强管理,切实采取比较有效措施,真正把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主体意识显淡薄。采购人的主体意愿是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内在驱动。《政府采购法》强调注重公开公平的采购程序,强化公开对外招标、资金节约等方面的市场价值取向,但对采购人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物有所值的实现、政府公共服务价值取向的增强没有明确要求。在实践工作中有采购人认为委托给代理机构后自己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一切交给代理机构,自己不需要负责。大量未经认定的招标代理机构涌入市场,政策水平、业务水平都很难保证。招标代理供给总体质量不高,队伍整体执业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代理人员根本不懂所代理项目方面的基本知识,甚至对采购程序都不熟悉。采购人将项目直接交给社会代理机构,在采购过程中难免出现许多常识性错误,编制招标文件或按相关范本一抄了之,存在很明显瑕疵和漏洞,降低了采购水平。

  三是内控制度不完善。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基础要求,明确内部工作机制,重点要加强对采购需求、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结果评价等的管理。实际在做的工作中采购人即使建立了本单位的内控机制,政策上力图强化内部控制意识,但在现实工作中,一是采购人内部控制制度多停留于书面,个人内控意识不强,仅把内部控制作为上下级管理的手段,照搬照抄,缺少内部控制制度的动态调整;二是很多单位缺少专职采购人员,采购人员素质不高,不熟悉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程序,大幅度的降低了工作和办事效率。三是多数采购人只是由业务部门制定提出采购需求,并没有经过内部其他部门的参与或审核,更没有相关专业机构或专家的论证参与,缺乏内控机制和外部协作机制。

  四是履约验收不规范。履约验收责任是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重要工作,政府采购成果是验收能力水平直接反映,更是采购后期环节中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依据。如果在履约验收问题上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清晰、方式不专业和监督不到位,会造成履约供货严重走样,偷梁换柱、货不对板、高配低供,以次充好。合同履约缺乏监督,未把好验收关就会导致中标标的承诺与实际供货不符。现实中采购人重视前期采购、轻视验收管理的状况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较为普遍,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专业能力上,后期验收过程中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手段或设备存在缺失,导致政府采购成果缺少科学合理的评判;二是在制度设计上,缺少必要的管理制度来履行履约验收职责,造成后期采购成果没有与之相应完善的管理体系。后期验收能力的不足会直接影响政府采购效率,采购质量没办法得到保障。

  一是增加主动履责意识。采购人的主动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直接影响后续政府采购活动的开展,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做市场调研,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包括在采购需求中落实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一是丰富引导方式,不定期开展政府采购政策宣讲,引导采购人树立主体价值导向意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把握角色定位。结合项目特点及实际的需求,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从采购的“好”向采购的“值”转变。二是完善采购需求。必须结合项目实际的客观情况,清晰、准确填报有关产品的技术参数、指标。要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采购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完善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方式,自觉落实节能环保,支持创新、支持残疾人及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三是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还权于采购人、还责于采购人,全面落实采购人权利、义务、责任三张清单,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原则,明确制定采购需求、落实采购政策、选择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公开采购信息等环节的第一责任人。将原先的部门责任、个人责任,上升为“法人”责任。

  二是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为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前期依据。要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要求采购单位明确预算编制依据,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做到应编尽编,编实编细,有序安排采购活动。采购人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政府采购工作,了解市场技术、价格、供求关系、交易习惯等方面信息形成采购需求。一是采购需求要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区域标准等标准规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采购需求应当包括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项目的验收标准等内容。二是采购人在填报“项目采购计划”时,同步填写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当项目采购计划完成审核流程,自动将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及时、有效、完整地发布,增强采购过程透明度。三是采购需求要可以通过客观指标量化的应当量化,做到以政府实际的需求为导向,优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确保其科学性与合理性,避免采购过程中前期预算与后期实际采购脱节情况出现的可能。

  三是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完善的内控机制为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了行为规范。加强采购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更好实现采购人主体责任的落实。一要完善决策机制。采购单位要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作为单位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把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进行研究与决策。建立政府采购与单位预算、财务、资产、使用等业务机构或岗位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发挥业务、岗位的相互监督和制约作用,合理的安排分工、优化业务衔接,确保采购结果实现相关绩效和政策目标,提高行政效能。二要加强内部审核。设立专职的经办人和领导岗位,责任落实到个人,细化内部审核的各项要素、实行办理、审核、审定的内部审核机制,对照要求逐层把关。项目中认为有必要考虑全生命周期成本的,可以明确使用年数的限制,要求供应商报出安装调试费用、使用期间能源管理、废弃处置等全生命周期成本,作为评审时考虑的因素。三是强化流程控制。加强对采购活动的流程控制,突出重点环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设置投标门槛以及项目不相干的业绩、证书,以及超出项目需要的要求作为评审因素。通过科学、合理、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规避采购人违法的风险,减少采购过程中供应商质疑和投诉的风险,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

  四是严格规范履约验收。采购结果的验收事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强化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为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事后保证。一是依法制定验收方案。采购人应该依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利用“互联网+政府采购”方式,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开通的履约验收功能,对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时监控。对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根据自身的需求设置到货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根据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做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二是完善验收方式。以科学绩效目标为核心构建包括成本核算、过程合法、政策落实、使用满意度等诸多方面的多维度绩效评价,形成科学完整的指标评价体系。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对项目履约验收程序做出详细规定,从制定验收方案、供应商提供验收所需资料、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出具验收书、验收不合格的处理以及档案保存等八个方面细化操作指引。三是严格落实履约验收责任。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依法立即处理。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违采购法律和法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是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必然要求,在当今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采购高水平发展的背景下,加强采购人主体责任这条主线,将成为这场改革和发展的助推器和新动力。采购人应格外的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加强管理,切实采取比较有效措施,真正把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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