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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火狐直播平台 作者:火狐直播平台下载 日期:2024-05-16 01:44:42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分红派息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基本的产品涵盖抗肿瘤药、手术麻醉类用药、特殊输液、造影剂、心血管药等众多领域。根据营业执照,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是片剂(含抗肿瘤药)、口服溶液剂、混悬剂、无菌原料药(抗肿瘤药)、原料药(含抗肿瘤药)、、软胶囊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粉针剂(抗肿瘤药、头孢菌素类)、吸入粉雾剂、口服混悬剂、口服乳剂、大容量注射剂(含多层共挤输液袋、含抗肿瘤药)、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含非最终灭菌),生物工程制品(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硬胶囊剂(含抗肿瘤药)、颗粒剂(抗肿瘤药)、粉雾剂、膜剂、凝胶剂、乳膏剂的制造;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医疗器械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一般化工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通过科学管理制度的构建和先进的技术的运用确保采购质量与效率。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开发、准入、管理的相关制度,重点完善并规范了大宗物料的招标程序;强化了对子公司物料采购过程的管理,根据真实的情况调整机构设置;使用先进的信息化系统,构建集团采购平台,规范供应商管理和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在生产方面,公司本着“诚实守信,质量第一”的原则,集中发挥人才、设备、资金等优势,从始至终保持质量上的高标准,公司所有的生产线均已通过新版GMP认证。为努力成为国内品质衡量准则的领跑者、国际品质衡量准则的竞争者,公司自2005年开始就把生产体系目标瞄准了国际有名的公司,建立了拥有一流生产设备、国际标准化的生产车间。在管理方面,公司依据美国FDA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要求,聘请国际一流的质量控制专家,建立了以质量体系为中心的GMP六大管理体系,将GMP贯彻到原料采购、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注册要求和客户要求。

  公司秉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合理配置资源”,围绕“专注始于分线,专业成就未来”的销售理念,建立产品线事业部制,在公司层面成立肿瘤事业部、影像事业部、综合产品、手术麻醉事业部,不停地改进革新思路,完善人员组织构架,推进分线销售改革,转变营销模式。目前,公司已构建了遍及全国的销售网络,形成了专业、规范、有序、完善的销售体系。同时,公司立足于打造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体系,不断的提高各部门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为做深做透市场、做大做强产品的销售目标夯实基础。

  2020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857.3亿元,同比增长4.5%,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公司同期整体水平3.7个百分点。发生经营成本14152.6亿元,同比增长5.4%,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公司同期整体水平4.8个百分点。实现总利润3506.7亿元,同比增长12.8%,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公司同期整体水平8.7个百分点。医药制造营业收入利润率约为14.1%,较上年同期提升1.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公司同期整体水平8.0个百分点。(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恒瑞医药是国内知名的抗肿瘤药、手术用药和造影剂的研究和生产基地之一。公司产品涵盖了抗肿瘤药、手术麻醉类用药、特色输液、造影剂、心血管药等众多领域,已形成比较完善的产品布局,其中抗肿瘤、手术麻醉、造影剂等领域市场占有率在行业内名列前茅。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国内医药创新和高水平发展的代表企业,在全球投行Torreya公布的《全球1000强药企报告》中,恒瑞医药入选全球1000强药企榜单,位列全球第21位,也是唯一一家闯入前25名的中国药企;在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发布的《2020年中国医药研发产品线最佳工业公司》榜单中,恒瑞医药位列榜首;在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年度峰会中荣获“2020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工业公司总实力百强”、“2020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创新型优秀企业品牌”等多项荣誉。

  公司2020年各项经济指标平稳增长,主要驱动因素为以下方面:一是由创新药收入增长驱动,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创新药已经基本形成每年都有创新药申请临床,每1-2年都有创新药上市的良性发展形态趋势,前期创新研发投入逐步进入收获期。医保目录的动态调整通过及时谈判将高价值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加快了新上市创新药的放量速度,为公司业绩增长奠定坚实基础。二是销售方面落实深化“专注、专业”的推广理念,全面实施医学、学术为引领的市场推广策略并加强完善分线销售,细分目标市场,力求将市场做透。进一步拓宽销售领域,在保持现有抗肿瘤药和手术用药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免疫治疗、心血管、代谢疾病、疼痛管理等领域打造新的增长点。未来,公司将继续大力推进“科学技术创新”和“国际化”两大发展的策略,稳步推进研发创新和制剂产品的国际化。同时,也将着力于产品结构的优化提升,通过产品创新升级和多元化产品管线的拓展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确保公司业绩可持续增长。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面对疫情冲击、行业变革与竞争加剧带来的挑战,公司坚持以服务患者为中心,顺应形势,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紧紧围绕“科学技术创新”与“国际化”两大战略,加快创新转型,管理提效,努力实现各项经济指标稳步提升,各项事业健康发展。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7.35亿元,同比增长19.09%;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63.28亿元,同比增长18.78%;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61亿元,同比增长19.73%。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的创新药PARP抑制剂氟唑帕利胶囊获批上市,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治疗一线非小细胞肺癌、二线肝癌、二线食管鳞癌的三个新适应症相继获批,注射用甲苯磺酸瑞马治疗结肠镜检查镇静的新适应症、甲磺酸阿帕替尼片治疗肝癌的新适应症也获批上市。在2020年国家医保谈判中,创新药卡瑞利珠单抗治疗肺癌、肝癌、食管癌、淋巴瘤四大适应症全部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成为在肺癌、肝癌、食管癌这三大癌种中唯一可医保报销的免疫治疗药物,将非常大程度上减轻患者负担,进一步提升药物可及性。此外,盐酸艾司注射液、培门冬酶注射液、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和奥沙利铂甘露醇等产品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在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发布的《2020年中国医药研发产品线最佳工业公司》榜单中,恒瑞医药位列榜首;在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年度峰会上,公司荣获“2020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工业公司总实力百强”、“2020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创新型优秀企业品牌”等多项荣誉。

  销售方面,一是进一步转变营销管理理念,加强专业化学术推广和数据营销,强化公共平台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借助ASCO等国际顶级学术会议资讯、各级医院管理协会等平台,与临床医师开展专业学术交流,传递最新医药研究成果;通过“医路领航”国际云桌会、药学云课堂系列讲座等途径,推动国内外药学专家开展多维度、常态化沟通互动,为国内医疗机构国际合作、人才培养搭平台、建渠道。同时,增强学术服务、市场准入和资源整合能力,以创新产品获批适应症为契机,充分释放创新药市场潜能,全力满足患者需求。二是加强完善分线销售,对各条产品线、核心产品的分线销售作进一步细化、优化,推动做强做大。对重点医院深度开发,把市场做细做透。三是进一步拓宽销售领域,在抗肿瘤药和手术用药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免疫治疗、心血管、代谢疾病、疼痛管理等领域打造新的增长点,构建新的竞争优势。

  研发创新方面,一是继续加大研发投入。2020年公司累计投入研发资金49.89亿元,比上年增长28.04%,研发投入占出售的收益的比重达到17.99%,为公司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完善研发质量系统,推进跨部门项目管理,确保研究工作有序、有效进行。三是专利申请和维持工作顺利开展。报告期内,提交国内新申请专利207件、国际PCT新申请70件,获得国内授权64件、国外授权103件。四是项目注册申报工作有序推进。报告期内,取得创新药制剂生产批件6个、仿制药制剂生产批件5个;取得创新药临床批件82个、仿制药临床批件2个。取得3个品种的一致性评价批件,完成5种产品的一致性评价申报工作。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与苹果酸法米替尼胶囊联合治疗复发转移性宫颈癌被纳入突破性治疗名单;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适应症及他氟前列素滴眼液等申请上市并获优先审评资格;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肺癌领域研究成果登上《柳叶刀》,中位总生存期长达27.9个月,创全球同类最佳。

  国际化方面,2020年公司继续加大国际化战略实施力度,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公司在瑞士巴塞尔建立欧洲临床中心,加强完善全世界创新体系,有助于快速推进包括癌症治疗在内的创新药物开发。仿制药国际化方面,盐酸右美托咪定氯化钠注射液在美国获批销售,公司已有包括注射剂、口服制剂和吸入性麻醉剂在内的20个制剂产品在欧美日获批,1个制剂产品在美国获得临时性批准;报告期内公司向美国FDA递交了4个原料药的注册申请,向澳大利亚递交了1个上市申请,其他新兴市场也在逐步加强注册力度。创新药国际化方面,目前公司多个产品获准开展全球多中心或地区性临床研究,其中卡瑞利珠单抗联用阿帕替尼、氟唑帕利等产品已在国际多中心开展Ⅲ期临床试验。创新海外输出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将卡瑞利珠单抗、吡咯替尼、SHR-1701项目分别许可给韩国CrystalGenomics公司、韩国HLB-LS公司、韩国东亚制药公司,将逐步提升公司创新品牌影响力和海外业绩。未来公司将继续开展海外项目合作,加快海外市场开拓,力争早日实现创新药海外销售,让公司创新产品服务全球患者。

  质量、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公司始终本着“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原则,以质量为依托,树立品牌形象,满足市场需求,打造环保企业,为健康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一是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新产品工艺过程控制和风险管理,确定保证产品质量。2020年公司顺利通过国家药监局新产品及一致性评价工艺核查和江苏省药监局对原料药分公司、制剂分公司进行的新车间、新产品GMP符合性检查;二是重视提高生产效率,不断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持续提升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通过自动化改造实现人员简化;三是严格按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以“全年无重大影响生产运行的安全、环保事故”为目标,深化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努力营造“主动安全和全员参与”的安全文化氛围。健全完善公司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采取定时和不定时相结合方式,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做多元化的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比较有效治理措施。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确保员工培训率100%,持证上岗率100%。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对员工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安全作业。四是提倡绿色发展,推行清洁生产工作,一直在改进生产的基本工艺和密闭化操作方式,从源头控制和降低污染物排放,大力开展溶剂回收。2020年,公司环境信用评估被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评定为“绿色等级”。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面,公司在上海、苏州、成都、厦门、济南、连云港等地项目顺利开展。具体包括:上海恒瑞完成新建肿瘤注射剂车间;苏州盛迪亚完成新建抗体中试车间工程,开展进行抗体扩产车间项目;成都新越完成新建205/206车间项目;福建盛迪完成冻干车间扩产项目;山东盛迪完成固体车间、原料中试车间项目;连云港方面,完成制剂二厂肿瘤冻干车间扩产改造工程,进行生物医药产业园胰岛素生产车间及配套公用工程建设。

  组织人才建设方面,全方面推进创新、国际化人才布局及人力资源策略。一是加强创新人才的布局和人才梯队的建设,进一步引进创新人才的同时,加强内部人才的培养和发展,推进管理和技术双通道的发展路径,提升恒瑞大学训战结合的培训体系。公司加大了对创新人才的吸引,2020年共计引进200多名博士生、100多名具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人才、400多名核心技术人才。公司已完善了研发、营销等体系等胜任力模型,形成了系统化职业发展体系,为人才发展提供清晰的发展路径。恒瑞大学逐渐完备营销学院、管理学院、研发学院,通过各级培训路径提升人员能力。二是加速国际化人才布局和国际化人才能力建设,充分的发挥海内外人才优势,建立海外人才团队。在美国,加大了对早期研发团队的投入,同时建立了恒瑞美国临床研发团队,吸引了一批属地化优秀人士加入。在欧洲,公司分别在瑞士、波兰等地建立研发团队,奠定了恒瑞在欧洲发展的基础。三是逐渐完备人力资源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以绩效为导向的激励机制、以业绩能力为导向的用人机制,进一步激发人才的潜能和动力,全力打造专业化、年轻化、国际化人才团队。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该依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并按照有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受控制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1.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结构化主体或其他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2.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结构化主体或其他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合并范围的变动情况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和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依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做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和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依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常规使用的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常规使用的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联的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做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和公司真实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赞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我们对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事项审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做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不产生一定的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赞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为逐步提升公司品牌国际形象,公司对英文名称进行了变更。同时由于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和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份总数有所变动。根据我们国家《公司法》和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本章程修正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恒瑞”或“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瑞”)与关联自然人孙飘扬先生同比例增资瑞利迪(上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利迪”)。

  ●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是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或其他关联人进行除设立瑞利迪之外类别相同的交易。

  ●风险提示:瑞利迪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基于瑞利迪日常经营的需要,江苏恒瑞之子公司上海恒瑞拟与江苏恒瑞的关联自然人孙飘扬先生同比例增资瑞利迪。上海恒瑞出资47,400万元,其中以四项新药技术作价出资39,000万元,以货币资金出资8,400万元。孙飘扬先生以货币资金出资31,600万元。增资总金额为79,000万元,其中50,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29,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瑞利迪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60,000万元,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其中上海恒瑞占比60%、孙飘扬先生占比40%。

  上海恒瑞为公司的子公司,孙飘扬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或其他关联人进行除设立瑞利迪之外类别相同的交易。关于公司与孙飘扬先生共同出资设立瑞利迪相关事宜,详细内容见于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本次交易为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恒瑞与孙飘扬先生共同增资瑞利迪,上海恒瑞为公司的子公司,孙飘扬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孙飘扬,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至2020年1月为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孙飘扬先生除上述披露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事外,不存在别的关联关系以及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生物医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海恒瑞持有瑞利迪60%股权,孙飘扬先生持有瑞利迪4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瑞利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1,160.33万元,资产净额:21,132.56万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32.56万元。截止2021年3月31日,瑞利迪的资产总额20,993.78万元,资产净额:21,136.77万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16万元,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交易定价以经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瑞世联资产评定估计集团有限公司对上海恒瑞用于增资的四项新药技术做评估。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出具《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四项新药技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1]第000337号),以2021年3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对上海恒瑞的四项新药技术进行评估。四项新药技术的评价估计价格为39,000万元,作价39,000万元用于本次出资。

  基于瑞利迪日常经营的需要,江苏恒瑞之子公司上海恒瑞拟与江苏恒瑞的关联自然人孙飘扬先生同比例增资瑞利迪。上海恒瑞出资47,400万元,其中以四项新药技术作价出资39,000万元,以货币资金出资8,400万元。孙飘扬先生以货币资金出资31,600万元。增资总金额为79,000万元,其中50,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29,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瑞利迪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60,000万元,各股东的持股票比例不变,其中上海恒瑞占比60%、孙飘扬先生占比40%。公司及关联方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增资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为其日常经营提供资金支持,不存在投资风险,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所产生的影响较小。本次增资完成后,可加速公司药物研发速度,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人向控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人向控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各方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子公司以及关联自然人按照持股票比例平等增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人向控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项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项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向控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取得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瑞利迪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9名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五、《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六、《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由于公司部分产成品、原辅材料过期失效、破损以及工艺验证产品不能上市销售等原因,造成存货损失8,579,058.93元;由于技术进步、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部分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需清理,造成固定资产报废净损失942,438.32元。

  连云港连瑞税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此出具了“连瑞所[2020]006”号所得税前扣除鉴证报告,现申请核销以上财产损失。

  十、《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十一、《关于子公司与关联人向控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十三、《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十五、《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十六、《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鉴于李援朝先生连续任职企业独立董事将届满六年,董事会提名董家鸿先生为企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个人简历如下:

  董家鸿,男,1960年生,党员,医学博士,清华大学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1993年毕业于第三军医大学普通外科专业,获博士学位。曾在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和中国人民总医院从事肝胆外科工作,相继担任学科带头人20余年。2014年至今在清华大学工作,任清华大学临床医学院院长、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院长。

  经董事长周云曙先生提名,聘任田飞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个人简历如下:

  田飞,男,1990年生,2013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获管理学学士学位,202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3年至2018年任职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8月至今在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经理。

  上述第一、二、四、五、六、十二、十七项议案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2021年4月16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线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管理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

  2、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等。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线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管理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等。

  五、《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六、《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由于公司部分产成品、原辅材料过期失效、破损以及工艺验证产品不能上市销售等原因,造成存货损失8,579,058.93元;由于技术进步、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部分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需清理,造成固定资产报废净损失942,438.32元。

  连云港连瑞税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此出具了“连瑞所[2021]066”号所得税前扣除鉴证报告,现申请核销以上财产损失。

  十、《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十一、《关于子公司与关联人向控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行业,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性。尤其是公司目前正处于仿制向创新的转型时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创新药的国内外临床试验;其二,公司目前正在上海、苏州、成都、厦门、济南、连云港等地进行各种剂型车间的改扩建,需要投入较大资金;其三,公司在未来的一年计划投入较大资金,加大和国际研发机构的合作,争取储备更多创新药产品资源。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纯利润是6,328,383,219.6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844,232,733.4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31,717,04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66,343,408.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6.85%。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31,717,041股,本次送红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6,398,060,449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纯利润是6,328,383,219.69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066,343,408.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如下: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行业,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性。尤其是公司目前正处于仿制向创新的转型时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创新药的国内外临床试验;其二,公司目前正在上海、苏州、成都、厦门、济南、连云港等地进行各种剂型车间的改扩建,需要投入较大资金;其三,公司在未来的一年计划投入较大资金,加大和国际研发机构的合作,争取储备更多创新药产品资源。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4月1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情况、资金需求和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留存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外延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赞同公司本次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相应的责任。近3年无相关民事诉讼。

  苏亚金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涉及人员5名。

  项目合伙人:姜启晓,1998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5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12月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挂牌公司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强,200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挂牌公司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薛婉如,200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IPO)公司12份(6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0年度的审计费1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经协商,2021年度的审计费1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本期年报审计费较2020年度增长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与2020年度费用相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律法规,在为企业来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大家都认为其在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能力,我们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成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并基于独立判断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律法规,在为企业来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公司拟支付2021年度的年报审计费10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公司拟支付2021年度的年报审计费10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21年4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述全部议案的详细的细节内容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能够正常的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互联网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来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成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援朝先生于2015年5月起连任时间将达到六年,任期即将届满,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企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李援朝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李援朝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2名,未达到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比例的法定要求。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成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该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李援朝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李援朝先生在担任企业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援朝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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